2024年5月30日,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修訂,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修訂將有利于進一步規范科協行為,維護科協合法權益,發揮科協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7月4日,塔城市科協發揮社會組織的整體合力,以新修訂的《條例》頒布施行為契機,走進喀拉哈巴克鄉先鋒村開展《條例》的科普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科普志愿者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咨詢臺向群眾宣傳《條例》的4個“新”特點。一是把準“新定位”。明確新時期科協組織性質、政治引領和職責定位;二是理順“新體制”。明晰區地科協和縣科協的組織構成和科協基層組織的四個類別;三是明確“新任務”。賦予科協社會組織合法地位,提升科協“四服務”能力、規范調整科協及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的行為;四是聚焦“新需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建設科技場館等科普設施,加強科學傳播平臺搭建,對民間機構科技人才和退休優秀科技工作者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
通過此次宣傳,各族群眾充分認識了《條例》是保障科協事業高質量發展的一部地方性法規,為全區各級科協組織在新時代更好履行職責、全面融入創新發展大局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法制保障,對指導和引領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科協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桑格林
塔城市科協 馬凱琳 供稿